发布时间:2025-04-01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文法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激励优秀团员和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文法学院党委近日发布《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优秀青年确定为第33期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及《关于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第21期发展对象的通知》,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推荐条件、程序及纪律要求作出全面部署。文法学院团委书记穆庆夏、团委副书记宋非凡,分别就政策要点和纪律要求进行解读与强调。
宋非凡在政策解读中表示,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需严格遵循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学业、能力素质等多维度标准。候选人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学习党的理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学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发展对象的推荐条件更为严格,除上述要求外,还需通过校院两级党课考核,且培养考察时间须满一年以上。宋非凡特别指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领域表现优异者将获优先考虑,但“德才兼备”始终是核心原则。
针对学生普遍关注的推优流程问题,院团委明确:各团支部需严格召开线下推优大会,由团支书或指定班委主持,并邀请学生党员或辅导员全程监督。推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需进行自我评述,接受团员和青年的民主评议。投票结果须当场验票、计票并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对于非团员优秀青年,需提交突出贡献证明材料,经学院综合研判后方可参与推优。
穆庆夏在解读会上强调,推优工作必须坚持程序公正,严禁拉票、舞弊等行为。“任何违反纪律的支部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各党支部、团支部严格执行《通知》中的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确保3月17日至4月15日期间的推优、答辩、政治测试等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学院党委将组织政治理论测试和答辩会,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最终名单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本次推优工作不仅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更是一次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文法学院通过科学规范的程序和严格的纪律监督,引导青年学子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品德修为,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为学院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陈春羽 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