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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建设单位

发布时间:2020-10-26      浏览量:    作者:宋巍     来源: 科技处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名单(国知发运字〔2020〕40号),共110家单位,其中认定示范高校30所,遴选试点高校80所。我校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建设单位,试点工作有效期为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这是我校“十三五”期间继获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之后,获批建设的又一个“国字号”知识产权创新平台。

知识产权创新平台的获得,是学校长期以来大力推动实施“强校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成果。“十三五”期间,我校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运用等工作。第一,知识产权创造实现提量增质。申请发明专利数、授权专利数、发明专利授权数、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比“十二五”期间增长162%、105%、75%和79%;围绕优势学科,积极布局国际专利,申请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专利30余件,授权并维持有效专利12件;起草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8项。第二,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不断显现。积极围绕优势特色学科,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和运营等工作,签订专利转化合同40余项,累计金额1360余万元;获批天津市专利奖16项,其中金奖8项。第三,知识产权管理能级显著提升。修订了《天津科技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天津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天津科技大学科研绩效考核与奖励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重视专利导航工作,发布《食醋行业国际专利分析报告》《碱性蛋白酶国际专利分析报告》《国际纳米纤维素领域研究态势分析报告》《国际绿色包装领域专利分析报告》等报告。第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学校积极承办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校巡讲活动,每年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专题讲座;发挥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学校教师作为天津市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和法律专家,为天津市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提供帮助。

下阶段,学校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继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和产学研合作,扎实做好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建设工作,为推进学校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增强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