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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滨海法院联合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协议》

发布时间:2022-12-08      浏览量:    作者:王伟静     来源: 文法学院

12月7日,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协议》,旨在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师资互聘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和成果共享,推动司法保护制度健全,合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贡献力量。

此次签约活动以线上方式举行,在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分别设置会场。天津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路福平、文法学院院长吴振军、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张乾坤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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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上,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李秀杰院长宣读了聘任我校机械工程、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等专业领域的15名优秀教师为技术调查官的名单。技术调查官在知识产权案件查明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对案件审理结果具有关键作用,经济与管理学院姚伟教授作为技术调查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能认真履职,投身知识产权工作,为破解疑难技术案件、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水平做出贡献。

签约仪式上,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与会领导分别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协议的落实落地和长远规划做了内容翔实的发言。

路福平表示,科技大学始终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天津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希望将来共同探索构建高质量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我校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推动知识产权法庭法官进校园、进课堂,担任学生实践导师,开展知识产权司法实务培训;二是共同开发打造知识产权精品网络课程,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环境;三是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技术调查官工作,参与知识产权案件技术查明工作,提升我校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李秀杰院长表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始终以保护创新为使命,以“建设一流知识产权法庭,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为目标,致力于为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希望将来能进一步深化双向交流机制,协同联动,优势互补,促进科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创新深度融合,共同研究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的审理思路,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进一步探索构建高质量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在更高水平服务保障天津市创新驱动发展。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张长山院长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尤其是技术调查官的聘任,是司法实践和司法理论深度融合的有益探索,为法治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基地,为法官研究能力提升创造了宝贵的学习平台,希望以“协作机制”为契机,不断深化、细化协作模式,丰富协作成果,为滨海新区技术贸易、知识产权融资租赁行业提供司法保障,贡献司法智慧,携手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滨海新区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一审 苟军平 二审 郑宁 三审 王敏

编辑:赵容宇  张铄今